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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01  浏览次数: 次  作者:

、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民主公开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考核目的: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团队化建设。以“学生干部十大形象标准”做为学生干部考核的明确依据,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考核说明

1、各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80分,在其基础分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分;

2、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学生会纪检部负责,考核结果由办公室进行汇总评比。纪检部、办公室考评人员必须按考评制度考评,否则撤销其考评资格,考核过程由学生会主席团督察;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等级分布如下:60分以下综合评定为不合格,60—74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75—90分综合评定为良好,90分以上综合评定为优秀。

4、每月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评出一名月优秀学生干部并颁发证书(二级院颁发)。

5、每学期校学生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评出一名优秀学生干部并颁发证书(校学生会颁发)。

6、考核结果于每学期期末公布,考评结果公开,并接受监督,如有疑问向主席团提出。

7、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主要考核依据

学生干部十大形象标准

忠党爱国明荣辱,勤学善思求真理;

树立倡廉抗诱惑,气质高雅重礼仪;

敢想敢干敢争先,生龙活虎有激情;

艰苦奋斗不抱怨,敬业求实戒奢华;

团结互助讲合作,能歌善舞多活跃。

核条件:

1、每学期考试中有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该生干部不得参与评选;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并视情节轻重,通报批评或建议其辞职;

、考核内容

考核制度有两部分:

1、个人素质考核(思想素质考核、学习成绩考核和学风考核)。

2、工作考核(例会考核、活动考核、值班考核、日常规范考核)。具体如下:

个人素质考核方面

(一)思想素质考核

1、具有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积极参加各项理论学习及活动,不断加强理论修养(满分5分);

2、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为人诚实、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起模范作用、遵纪守法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5分;学院通报批评累计达到2次,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其考核成绩以不及格计,并视情节严重者予以免职(满分5分)

3、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满分3分);

4、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满分3分)

(二)个人能力方面考核

1、热爱本职工作,掌握所担任部门的基础知识及其他相关部门知识,有责任心。(3分)

2、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大胆创新敢于争先。(3分)

工作考核方面

(三)例会考核(13分)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3分,早退、迟到扣2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向纪检部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会后请假视为缺席。

3、开会时候,应带好笔记本和笔,且提前十分钟到场,勿必把电话调成振动或关机,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要保持会场秩序,做好会议记录,纪检部检查,否则扣3分;

4、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干部,须在会议前以书面的形式向纪检部部长请假,如有紧急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会后补假;

5、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议后向会议负责人提出不同看法,并由负责人做好相应调整和记录。

(四)活动考核(16分)

1、活动缺席者每次扣5分,早退、迟到扣2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

2、参加学生会举办的活动时,应注意自己的形象,穿着得体,在工作中应积极配合其相关部门,违反者每次扣3分;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有全局观念,活动中能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学生会干部之间的关系(2分);

4、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开展活动前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1分)

(五)日常考核(30分)

1、在公共场所抽烟影响学生干部形象,扣3分

2、在公共场所搂抱做过分行为者,扣3分

3、不得越级汇报,顶撞部长、主席者,书面检讨1000字以上并扣3分

4、对其本部门的工作,未按时完成不履行其职责者和因无故不参加定期例会、活动者扣5分;

5、凡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者扣2分;(含活动策划、总结、报告、新闻稿等)

6、没有认真地组织所属部门工作,扣2分;

7、对主席团安排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3分,各部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8、要求:各部及学生会主席亲自主持召开部门例会和学生会干部例会每周不少于1次,(以本部门和办公室会议记录为准)否则扣2分;

9、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10、在干部任用、评优、评奖等方面程序不规范,未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视情节轻重减1—2分;

11、本部门干部因考试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每人次减相关部长和主席团各3分;

加分方面:

a、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主席团汇报,能及时与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7分;

b、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2—7分;

c、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d、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部长加4分,委员加2分;

e、每月份例会、全勤者加5分 ;

f、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分;

g、主席、副主席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h、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i、考核结果为“优秀”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生会网站和宣传展板等进行表扬;

j、在职期间受到如下表彰或获奖者:校级 加5分/次, 区级 加10分/次, 市级 加15分/次,省级以上20分/次;

其他

各学生会干部由纪检部牵头考评,办公室归纳总结评比,主席团监督,考核工作要认真公正,严格透明,考核结果向全体院学生会干部公布。

十、考核结果 :

1、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在全体学生会成员中排名靠后者,报主席团建议撤消其职务。高分者给予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并报送学院团总支备案,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2、二级学院考核结果真实有效,由院纪检部年终验收,作为年终优秀二级学院学生会的评奖参考依据。

备注:考核对象为全校学生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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